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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服务项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31

 
关于加强物业服务项目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济安办发〔2019〕73号),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于12月25日转发了省公安厅、住建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省里通知要求和市安委会、消委会的工作部署,现就加强物业服务项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安全排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问题。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消防安全重点环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市安委会下发的工作方案,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宣传工作。以“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广泛发动业主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的知晓率。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省、市“两会”期间,组织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结合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宣传规范用气、用火、用电知识,避免发生家庭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等载体,利用单位网站、移动通信、两微一端等新手段,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3.加强消防培训。积极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秩序维护员等人员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1.落实消防巡查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开展小区消防隐患“拉网式”排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
2.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消防安全管理网格。
3.配合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济公通〔2014〕92号)的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一是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清理楼道、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开展夜间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拨打“96119”进行举报或书面向派出所进行报告(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备查)。二是配合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存有火灾隐患的物业项目开展治理工作,对消防部门指出的火灾隐患和自查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按照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属物业服务企业自行负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需要维修的,要立即按照应急程序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维修资金不足或没有维修资金的要向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组织相关业主或召开业主大会筹集资金进行维修。三是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物业小区群租房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四是会同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定期组织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应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按要求开展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落实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层层动员,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提升效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市消委会和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要求,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立即开展物业项目共用消防设施安全排查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制定切合企业和项目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实效。各物业项目要明确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上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
(二)强化协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机构要配合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各物业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主动与所在地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联系,听取对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要结合物业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方案,开展共用消防设施安全排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
(三)严格督导。各区县住建部门要配合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物业项目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对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认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在主流媒体被实名曝光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信用扣分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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