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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圆满完成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任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对市直部门、区县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督导考核工作。为确保物业服务项目能够高质量达标,请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对照《济南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项目实施手册》中实地考察测评标准(内容见附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实地考察迎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动员、落实责任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立即向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所属的物业服务企业转发本通知,组织召开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会议,把思想统一到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动员物业服务企业把全部力量投入到创城工作之中,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
二、分片包干、现场检查
各区县住建部门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度,会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小区进行督导。要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严把督导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小区,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各区县住建部门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和公安派出所搞好工作联动,共同做好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小区创城工作责任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开展好与测评相关的工作。各物业小区经理(管理处主任)要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按照创城工作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四、严格标准,突出重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测评工作要求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已经达到测评要求的,要进一步抓好工作提升,以更高的迎评标准和要求做好复查工作;目前尚不达标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进行有效整改,确保达到测评要求。一是立即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保持共用设施及其它建筑物整洁卫生、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二是主动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要求配合街道办事处广泛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物业服务中心要设置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三是新建社区(小区)重点检查和统计小区是否按规划设计建设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向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告。四是加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对堵塞楼道、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的现象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现象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派出所进行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要留档备查。五是做好物业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小广告乱贴、乱画、乱涂等行为的清理工作,对私自张贴行为进行制止。
五、加强督导,责任追究
在实地复查测评中,因工作失误、失职、失察等影响迎评工作的,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物业小区在复查测评工作中扣分或通报批评的,将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企业两年内评先创优资格。
 
附件:社区(小区)、新建社区(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测评标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
附件
 
社区(小区)、新建社区(小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测评标准
 
1.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既鼓励使用公益广告库的通稿作品,也鼓励各地自行设计创作;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3 处公益广告。
2.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3.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5.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7.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8.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9.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0.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1.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12.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13.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 照明灯完好。
14.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
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 15 分钟生活圈。
15.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16. 社区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17.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8.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新建社区)
 
注: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则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自创公益广告作品需报公益广告主管部门审核。新建社区(小区)为建成不满 5 年的社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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