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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山东省物业服务综合实力30强企业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11.06.02 来源:市物协

2010年度山东省物业服务
综合实力30强企业评选活动方案
 
一、参评条件
(一)凡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企业不仅要在服务规模、经营业绩、诚实守信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而且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申报企业如涉及下例条款,限制申报:
1、本年度中有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并经查实的;
2、本年度中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
3、本年度中有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投诉案件,并经查实的;
4、有其他不诚信记录。
二、评选标准
(一)指标要素
1、管理面积:
权重30%。按合同签订面积并已进入实施管理的面积为计算依据。非建筑物面积及单一清洁服务、单一保安服务等管理类型不列入管理面积计算。
2、年经营总收入:权重30%。
3、项目管理:
权重15%。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包括2000年以前的优秀项目)和全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以下简称“国优”、“省优”)为基准,每个国优项目计为1.5个,每个省优项目计为1个,按历年获得国优、省优项目的总个数计算。
4、人力资源:
权重10%。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人数计算,其中1名物业管理师按2人计算。
5、年净利润:权重10%。
6、总资产:权重5%。
年度有关指标以2010年度为准。
(二)计算方法
1、在各要素中,取所有企业上报该要素的最高值为100分;
2、再用最高值除于100得出固定基数(即每一分值代表数据);
3、该要素所有数据分别除以该基数,其结果再乘以该要素所占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后分数;
4、六个要素加权后分数相加得出最后得分。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登陆山东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sdzzfdc.gov.cn),浏览活动实施办法,下载申报表格,认真按照活动规则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市物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所涉及数据的原始合同、会计报表、审核报告和纳税证明等原件进行初审,在申报表上给出初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于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按本方案有关要求上报省评选委员会。
(四)省评选委员会对候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后(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确定入选综合实力30强企业名单,在“山东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无疑异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表彰。
四、申报材料
(一)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排名活动申报表,提交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申报承诺书,提交打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三)2010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全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以下简称“国优”、“省优”)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其它需要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总部型企业,所属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机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计入申报企业。下属或由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所属独立法人和具有独立资质的企业合并申报,须提供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决定文件,同时提供财务报表合并、利润上交、所属企业负责人任命等证明文件的,可按总部企业申报。
(二)合资合作性质的公司或项目,合资合作对方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对方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面积、示范项目可纳入计算,经济指标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
(三)示范项目为申报单位争创并在管的国优和省优项目。不含已退出管理、已取消称号的项目。
(四)所申报数据为企业2010年度末数据。
 
 
 
 
 
 
 
 
 
 
 
 
 
 
 
2010年度山东省物业服务综合实力
 
30强企业申报表
 
 
 
 
 
 
 
 
 
所 在 城 市(区)                    
企业名称(盖章)                    
企 业 负 责 人                    
填     表     人                    
填   报 日   期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是否省房协会员
 
联系地址
 
邮    编
 
企业传真
 
企业网址
 
法人(单位)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资质等级
 
企业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电    话
 
总 经 理
 
手    机
 
联系人
姓   名
 
电    话
 
手   机
 
邮    箱
 
是否总部型企业
 
与开发企业关系
 
以往获奖情况
 
 
 
续表1 企业从业人员情况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101
 
其中:物业管理师
102
 
一、按岗位分类
(一)经营管理人员
103
 
其中:物业管理师
104
 
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
105
 
管理员(主管)
106
 
(二)操作人员
107
 
其中:工程维修工
108
 
秩序维护员
109
 
清洁工
110
 
绿化工
111
 
其他工种
112
 
二、按学历分类
其中:博士研究生
113
 
硕士研究生
114
 
本科生
115
 
大专生
116
 
中专生
117
 
高中以下
118
 
续表2 物业管理项目情况
指标名称
代码
项目数(个)
房屋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一、管理物业项目总数
201
 
 
1.住宅项目数
202
 
 
其中:多层住宅
203
 
 
高层住宅
204
 
 
独立式住宅
205
 
 
2.办公物业项目
206
 
 
3.工业项目
207
 
 
4.其他类型项目
208
 
 
二、物业顾问项目数
209
 
 
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数
210
 
 
四、全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数
211
 
 
续表3 企业基本业务外包情况
指标名称
代码
项目数(个)
房屋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外包单位投入人数
一、设备维修养护业务外包项目
301
 
 
 
二、秩序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302
 
 
 
三、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303
 
 
 
四、绿化业务外包项目
304
 
 
 
续表4 企业经营情况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一、注册资本
401
万元
 
二、总 资 产
402
万元
 
三、年经营总收入
403
万元
 
其中:物业管理收入
404
万元
 
物业经营收入
405
万元
 
物业大修收入
406
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
407
万元
 
四、经营成本
408
万元
 
五、利润总额
409
万元
 
六、年净利润
410
万元
 
七、年度纳税总额
411
万元
 
 


企业自述材料
 
(包括企业简介、管理业绩、经营特色、重大事件等内容,可另附页)
 
 
 
 
 
 
 
 
 
 
 
 
 
 
 
设区城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企业名称:填写物业企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名称,要填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联系地址:填写由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不要填写邮政信箱号。
3.法人(单位)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4.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5.企业成立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设立的日期。
6.以往获奖情况填写:获得地级市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
7.企业从业人员:指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8.经营管理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市场分析、项目开发、招投标策划、服务内容拓展、企业形象设计和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等活动的人员。
9.物业管理师:指已被认定为物业管理师,或参加2010年全国物业管理师考试,4门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人员。
10.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指对确定的物业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运作,为项目委托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管理处副主任(项目副经理)。
11.管理物业项目总数:是指2010年度末,物业管理企业依据合同提供全面管理服务的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所有物业项目的总数和房屋建筑总面积(仅提供某一单项服务的项目和顾问项目不得计入)。
12.住宅物业:指用于居住的房屋建筑。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
13.多层住宅:指6层以下(含6层)的住宅楼宇。
14.高层住宅:指7层以上(含7层)的住宅楼宇。
15.独立式住宅:指单栋独户的别墅项目。联排别墅按多层住宅计算。
16.办公物业: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使用的各类办公用房。
17.工业项目:指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建筑。如厂房、仓库等。
18.其他类型项目:指凡不属于上述用途的房屋建筑。如学校教学用房、医院医疗用房、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19.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为申报企业争创并在管的项目,包括2000年以前 “全国优秀管理项目”。不含已退出管理、已取消示范项目称号的项目。
20.设备维修维养护、秩序维护、保洁、绿化业务外包项目:指企业在管项目中,各类业务实行分包给专业公司情况。
21.企业经营情况栏的有关指标,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的规定和要求填报。
22.逻辑关系:101=103+107=113+114+115+116+117+118, 103=104+105+106,
107=108+109+110+111+112,201=202+206+207+208,
202=203+204+205,403=404+405+406+407。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
申报承诺书
 
为确保全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30强排名的公平、真实、可靠,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我公司对以下几点作出承诺:
1.管理面积为本公司2010年度全委托在管的项目面积。
2.国优、省优项目为截至2010年度由本公司争创并在管的项目个数。不含已退出管理、已取消示范项目称号的项目。
3.总资产为截至2010年底本公司自有总资产,不包括属于上级公司权益合资合作公司权益和业主共有权益(如物业服务费中非酬金和利润)部分的资产。
4.当年经营总收入为2010年度各类经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总额。
5.当年净利润为2010年度物业管理和各类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法净利润,不含应上交给上级公司的和属于业主权益的物业管理费的节余。
6.年度纳税总额为2010年度本公司纳税的总额。
我公司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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