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法规及案例

加强学习研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首页 >物业知识>案例分析

【“不侵犯隐私权”有律师说了】关于物业公布欠费业主名单

时间:2021.11.29

“就应该把没缴物业费的名单公布出来。”“这会不会侵犯到业主的隐私呢?”近日,针对市级机关西大院公示小区欠缴物业费业主名单的举措,业主们存在一些争议。记者走访了小区居民,他们既有赞同也有担心。物业回应,公示欠费名单是无奈之举,若有业主仍不缴费,他们将发函到业主单位或是起诉至法院。


记者调查

公示名单

有人支持有人觉得不妥


健康西路上的市委机关西大院是一个老小区,以前一直由机关事务局管理,近年来改制后,由物业公司接手。


记者在小区的东门入口处看到,一张公示牌被立在了大门口,红底黄字,上书“2014年度欠缴物业服务费业主名单公示”几个字,分成两排共公布了60多位业主名单,上面有住户的具体楼栋、房号和姓氏。记者发现,名单上有5个业主的信息被遮盖住了,保安说这是已经补缴了物业费的业主。


记者随机采访了路过的小区业主。一位业主表示,没缴费业主是在搭缴费业主的“便车”,这是不公平的,因此,物业采取措施催缴物业费,这种行为可以理解。另一位业主则担忧,物业的行为是否会侵犯业主的隐私权。由于西大院是一个老小区,居民间大多相熟,物业将楼幢号和姓氏都公布出来,熟人一看就知道是谁,这难免让人有些难为情。这位业主表示,物业应该上门与业主多沟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而不是将未缴费业主的名单公布出来。


物管回应

无奈之举

但如有必要将发函给业主单位


对于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一事,小区物业负责人曹经理表示,这也是迫于无奈。物业曾多次上门催缴,但仍有一些业主没有缴费,1月20日,物业开始在小区两个大门口公示未缴费业主名单,今后还将陆续公布其他未缴费名单。


“公布之后,有些业主已经主动来缴费了。公布一轮之后,如果还没有缴费,我们只能发函到业主的单位催缴,最后一步就是进行起诉了。”曹经理说。


对于业主质疑侵犯隐私一事,曹经理说,他并未公布业主的名字,所以没有构成侵权。


律师说法

不涉及侵权也不侵犯隐私


就此,记者咨询了律师,都表示,这并非侵权,而是一种合理的催告行为。物业费属于小区的公共事务,在小区内进行张贴,没有违背法律的相关条款。律师都用水电燃气的催缴单为例,由于自来水、电力和燃气公司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获取的用户信息,因此谈不上违法,也算不上侵犯公民隐私权。


当然,他们也强调物业要注意方法,不可有过激行为,以便适得其反。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 济南市智慧物业<br>管理服务平台

    济南市智慧物业
    管理服务平台

  •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br>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物业人才库

    物业人才库

  • 技能大赛光荣榜

    技能大赛光荣榜

会员展示
更多 >
市物业综合山金物业
中海物业银丰物业
中土物业绿园物业
宏泰物业鲁商物业
黄金物业高新绿城物业
济发物业明英物业
新汇物业
顶部
右侧悬浮广告图
协会之窗 通知公告 首页 党建工作 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