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业主全部败诉
时间:2025.05.14
目 录
案例一: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二:业主因车辆被盗拒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三:小区违规私搭乱建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四:业主因房屋空置拒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五:业主因房屋出租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
案例六:业主以自己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案例七: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轻微瑕疵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案例一
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案例二
业主因车辆被盗拒交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业主是自身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成立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非保管合同关系。物品被盗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待公安机关破案后,业主依法可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明显过错,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在双方未就车辆看管作特别约定且物业服务公司仅向张某收取低额物业服务费的情况下,若使物业服务公司担负看管或防护众多业主私人物品的责任,显然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有违民法的公平原则。
案例三
小区违规私搭乱建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李某某向C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和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官说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不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机关,并无任何行政执法权,物业服务公司对小区存在的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公共绿地等影响小区秩序的行为只要履行了监督和督促整改、制止义务并及时上报行政管理部门,即可认为其履行了相应的物管职责。
此外,相邻业主违法搭建形成的是李某某与田某的相邻权纠纷,与本案的物业管理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李某某可另循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
案例四
业主因房屋空置拒交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
法院认为,房屋空置系业主个人原因所致,且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服务的对象并非某个特定的业主,亦非针对单个业主的房屋,而是整个小区。即使部分业主不居住在小区,物业服务依然在继续,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一分不少地支出,即无论业主是否在小区居住、房屋是否空置,物业服务均在正常进行。
案例五
业主因房屋出租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吕某和承租人承担连带向D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责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案例六
业主以自己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
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案例七
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轻微瑕疵为由
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基本案情
法院判决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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