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看物业”第一期)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时间:2011.08.31 来源:市物协
本报今起推出“法眼看物业”栏目
物业有问题,法律专家帮你答
今年是中国内地物业管理“诞生”30周年。为了使市民更多地了解物业法律法规,更好地促进小区建设发展,即日起本报与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推出“法眼看物业”栏目,解答与物业相关的问题。欢迎市民拨打电话,或通过济南物业法律在线(http://weibo.com/2242161763)提出问题、参与讨论。
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问题: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由来已久,但纠纷出现后,业主与物管企业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原因何在?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认识不够。那么,物业应为小区提供哪些服务呢?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答复: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维修养护责任主要包括劳务责任和日常维修开支,对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支出,需要业主在物业服务费之外以专项维修资金等形式另行负担。
2.公共绿化的维护。这种维护责任也是一种劳务责任,对于草坪树木正常更新等支出,需要业主在物业服务费之外以维修资金等形式另行负担。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也称保洁服务。一般包括楼道、门厅、走道、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的定时清扫,公共门窗的擦洗,场地、道路的清扫,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之所以说是协助,是因为这些管理职能的行使需要行政执法权作保障,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其管理活动不能取代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职责。
5.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委托,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取、使用情况建立台账,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6.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物业档案是指物业权属档案资料、房屋及其附属的各类设施设备情况、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7.其他物业管理事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内容还可以包括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为业主提供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如专有部分的维修、保洁、代出租房屋、家政服务等。